NEW STEP BY STEP MAP FOR 破產後拎強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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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說即使你在破產期內,你仍然可以向積金局提出要求提前申領強積金,積金局不會因你仍在破產期間而拒絕你的申請!不過由於破產管理署已發信給積金局,當有仍未解除破產令的人要求提取強積金時,要先知會署方才能處理髮放程式!故當有破產者真的仍在破產期間提前領取強積金,那該筆強積金便會失去強積金法例的保護,而被破產管理署全數充公!

如申請人在香港,則可在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所需的法定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做出聲明時申請人需攜帶香港身份證及已填好的法定聲明表格。

破產後果主要達至兩個目的:第一個破產好處是為負債累累的人士提供一個新的開始,只要遵守相關的法例和規則,欠債人的許多債務都可以通過破產來抵銷。而申請破產的第二個目的是為債權人提供平等待遇,允許債權人根據債務人可以支付的金額而收回部分欠款。

強積金是世界銀行倡議多支柱退休保障框架下的第二支柱,目的是為在職人口提供基本退休保障,必須與其他支柱(例如自願性儲蓄和社會服務,例如房屋及公共醫療服務等)相輔相成,互相補足,才能更全面保障退休生活需要。積金局重視提升強積金的充足度,而關鍵在於以下五大因素:

但請留意,在僱員自選安排之下,供款帳戶的僱主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是不可轉移的。

欠債人於破產後所需面臨的後果不少,故申請前必須詳細考慮、平衡利弊,以免做錯決定。 

此申請理由只適用一次,如果曾以此理由提早取回強積金,將來不能以較後離港日期再次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

認識商業破產保護 公司清盤 商業破產保護是指為處理商業實體(例如公司或合夥企業)無力償還債務的情況而設立的法律機制。這種保護機制的目的是提供一個結構化的過程,以允許企業在財務困境中得到保護並進行重組,以尋求債務清理、資產處理或重新開始的機會。

當積金局接獲投訴後,會根據投訴人提供的資料作初步評估,亦會按既定程序從速處理,並於跟進後,向投訴人回覆個案結果。積金局會於收到投訴後七個工作天內透過電話或信件與投訴人初步聯絡。另外,積金局在處理個案期間亦會最少每兩個月與投訴人交代跟進情況。

雖然破產人不能為自己購買新的保單,但如果是由親人持有和供款,破產人只為保單中的受保人,則應不受此限。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

警告:投資帶有風險。有關計劃詳情,包括風險因素、費用及收費,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和主要計劃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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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法律要求債務人列出所有債權人,包括向您借錢的朋友和家人。故意不列出債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有機會影響整個破產程序,甚至被刑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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